温县检察院关注矫正对象就业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0-10-21 11:55 责任编辑:温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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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中,关注社区矫正人员就业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其正常工作、生活需要及企业用工实际,依法监督县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张某某等3名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

温县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部分人员在外地工作,因接受社区矫正与其正常的就业生活产生冲突。其中张某某等3人年龄均为30多岁,为家中主要劳动力,因犯罪被判处半年到两年的缓刑,在温县接受社区矫正。判刑之前,他们都在郑州工作,还有家人在郑州上学和生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3人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而3人因为在温县乡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未经批准又不得离开,因此无法正常上班,难以照顾家庭,3人出现经常性的焦虑、苦闷,思想消极,对接受矫正一度失去信心。

今年7月《社区矫正法》施行后,温县检察院对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问题予以关注和调研,依法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了张某某等3人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申请,解决矫正人员就业难、生活难等实质性问题。

责任编辑:温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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