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温县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19-05-20 18:18 责任编辑:温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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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有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切实为全县人民群众创造畅通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温县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并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二、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规范、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三、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四、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停车泊位停放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车泊位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五、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至第一栋建筑物之间的路面停车泊位停放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六、单位、居民小区及其门前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或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门前没有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七、未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或者在停车泊位内未规范、有序停放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按位、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温县五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516

责任编辑:温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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