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对象:温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新参保流程: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特殊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资料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方式:4月20日-5月20日的缴费方式:“河南农信”微信公众号、“河南农信”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缴费期后,温县农村信用社城区及各乡镇营业网点均可缴费。
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特殊群体参保政策:1、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脱贫不享受政策的除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2、县财政为重度残疾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代缴后参保人仍享受缴费补贴);3、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50元;4、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1、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3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月领取养老金;2、县财政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参保缴费年限和补缴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鼓励早参保、长缴费: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2014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后,再逐年连续缴费的,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参保人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缴费时段的,以最长缴费时段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缴费年限养老金。
年审规定:符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每年8-9月要通过温县城乡居保养老人脸认证平台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未办理资格认证人员其养老金从次月起暂时停发,待通过资格认证后,重新发放养老金。
参保人员死亡:1、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要及时办理注销(终止)登记手续,个人账户的余额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3、对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县社保机构直接从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不足以抵扣的,应责令有关人员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县社保机构应将详细信息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91-6189122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