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噪声源的排查监控,暂停对建筑施工等夜间连续作业单位的审批。二是协调公安、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室外群众性娱乐活动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监督检查。三是重点加强对学校周围区域的现场检查,禁止噪声超标,保证考场及周边的安静环境。四是从严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限制使用高音喇叭,并对部分区域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五是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12369”环保热线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迅速赶赴现场查处。六是明确专人对辖区内各考点进行巡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制止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