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工程质量监督方式,将工作重点放到质量行为监督和重要节点抽查,并采取“差别化”管理模式,对质量信誉差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同时,与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等各方加强沟通,了解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截至目前,收到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1起;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4份,处罚金额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