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近期食品安全形势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二是要求全县食品企业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自查,并签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三是以肉制品、饮料、小麦粉、桶装水、调味品等食品为重点,开展打击食品企业傍名牌、超范围生产、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