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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发布时间:2009-3-28阅读:

 

温县人事局是主管全县人事工作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计划与调配科、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老干部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下设人才交流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二)负责全县实施和依照实施国家公务员单位的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各项配套文件,组织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期间培训、考试、考核、录用、任免、交流、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务员任免工作和提请县人大任免事项;实施国家、省、市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资格,协调各部门的全县性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四)综合管理县域内的人才流动工作,制定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管理规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的设定审批、监督管理,负责人才流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和人事代理业务;管理区域性大型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承办县直单位(不含党群)一般干部的调配;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单位和跨区的人事争议案件。

(五)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有关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

(六)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政策规定,协调管理全县退休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拨、派遣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九)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县人事调研工作,人事信息宣传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进行综合协调和督查检查;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人事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信访、提案、保密保卫、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实施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职工考勤、计划生育和党群工作。

(二)综合计划与调配科(挂部队转业军官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国家、省、市人事规划的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调任、转任、回避和企事业单位职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流动、调配等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负责全县军转干部培训、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温县部队转业军官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与信息库的管理。

(三)公务员管理科

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奖励、纪律、惩戒、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竞争上岗、轮岗、辞职辞退、申诉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负责实施和依照实施国家公务员单位的科级以下公务员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的任职资格审查和职位管理及新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任职定级和录用考核;贯彻实施国家、省奖励表彰政策,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务员任免工作和提请县人大任免事项;拟定贯彻人事争议仲裁实施意见,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属单位和跨县的单位人事争议案件,承办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事项;负责历史案件的甄别和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工资福利与老干部科

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和变动核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参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工资分配政策的制定,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等工作;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及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死亡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负责全县到龄干部的退休手续办理和离退休干部护理费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核和科级以下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认定及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提高退休待遇的审批事宜;指导、协调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引进外国智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县职称改革和职称评聘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深化职称改革和职称工作意见;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世纪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系统(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负责教育、工程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和其他职称考试报名以及资格证书的核发;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现合作;负责我县与国外政府间有关人事人才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拨、派遣、等事宜,拟定全县智力引进的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智力引进政策;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来温工作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办温县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才交流中心(副科级)

面向社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招聘、人才交流、人才培训等服务。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王琳 主持全面工作。

编委办主任、副局长:高永升 主持编委办公室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科工作。

副局长:吉永年 负责公务员管理科和专业技术管理科工作。

副局长:原红建  负责办公室与计划调配科及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四、服务承诺

1. 办事规范高效。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政策的即办事项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和刁难;对需经一定程序的,必须说清情况,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材料;对不符合政策的事项,要耐心解释,讲明政策,明确告知,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 坚持政务公开。 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把有关的方针、政策、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公布于众,不搞“暗箱”操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办事公平公正公开。 

3. 实行首问负责。 凡来我局办事的同志,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都应尽到首问责任。接待群众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场办理,认真解答;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把条件、政策、程序等讲清。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耐心说明,及时引见,给予帮助,力争让前来办事的同志能够得到明明白白的结果。 

4. 严格办事程序。 除考试报名、人事仲裁、双向选择等一些确需本人前来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一切人事事项,如人员调动、职称评审、工资晋升等,实行组织对组织的制度,由用人单位按政策报送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按程序研究后,通知用人单位直接办理,做到规范办理、廉洁清正。 

5. 接受社会监督。 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受理举报投诉,坚决查处人事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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