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0日温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大会通过)
温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立中所作的《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报告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温县实际,重点突出,任务明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实实在在督办对全县有震动、有影响、群众密切关注的大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圆满完成了县十二届人大 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监督法为准则,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立足点,以社会反响强烈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为切入点,以评选执法为民先进单位活动为抓手,抓大事、抓重点、抓实效,切实履行法定职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中心促发展,紧贴民生建和谐,加强信访解民忧;要严格人事任免程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要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温县作出新的贡献!
温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08年2月20日 |